不接受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鑑定意見,可以怎麼辦呢?車禍法律-林岡輝律師

王先生走出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會議室後,握著林律師的手,說:「我不太會講話,也不懂怎麼主張誰對誰錯,還好有您幫忙,謝謝您」

林律師說:「這是我該做的。

我已經把案件中對您有利的部分,跟委員強調,我方應該是沒有肇事責任,對方才是肇事原因,我方沒有肇事因素。

另外,我有提出書面的發言單,這樣委員在會後也可以看一下,幫助他們去思考鑑定結果。」

王先生:「之後大概多久會知道結果呢?」

林律師說:「大概二周左右會收到書面的鑑定意見,但還是要看委員會他們的案件處理速度。」

王先生問:「那就定案了嗎?」

林律師說:「我們收到後,可以約時間討論,看看鑑定意見的內容,看是認定對方為肇事原因,我方沒有肇事因素,還是我方也必須要負責。

如果鑑定意見及過程,有瑕疵的話,我們還可以覆議。

所以,請先不用擔心。」

王先生點著頭說:「好,我收到之後,再跟您約時間」

高雄律師

林岡輝律師

11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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