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當下沒有監視器,我事後自己在網路上徵求行車紀錄器畫面有法律效力嗎?(高雄律師-林岡輝律師)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只要行車紀錄器的畫面是真實且未經偽造的,行車紀錄器的畫面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AI時代來臨,建議要保存提供行車紀錄器畫面熱心人士的聯絡方式及真實姓名,以防對方爭執影片的真實性時,可以請該熱心人士出庭作證,並且如果可以,我會建議當事人直接跟熱心人士買下他存放行車紀錄器畫面的原始記憶卡。

案件會需要去網路上徵求行車紀錄器,其實是因為路口監視器畫面壞掉,或者該路口沒有監視器,或者自己的車輛沒有安裝行車紀錄器等,當然如果案件已經走到這個階段,到網路上募集不失為一個好方法。

不過靠人人跑、靠山山倒,千金難買早知道,如果看到文章的朋友是還沒有車禍問題的話,建議任何的駕駛者最好都安裝一個行車紀錄器。

林岡輝律師

115.09.24


其他車禍法律常識請參考:

車禍律師說法-林岡輝律師-車禍法律Q&A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