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1天就有7名學子因毒中斷學生生涯,國家不能做什麼事嗎?有,國家這不是來了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重點說明)(刑事律師-毒品案件-高雄律師)

「教育部的資料也證實,國內近年經警方查獲涉及持有、吸食甚至販賣毒品案件的在學學生人數,每年至少都在千人以上,2012年最高峰,沾毒學生甚至一度達2432人之多,即當年平均每1天就有7名學子因毒被迫脫下潔白的制服、中斷學生的生涯,甚至鋃鐺入獄。」[1]

 

身為小孩的爸媽,看到這樣的新聞,轉頭看看要出門上學的小孩,應該是有些緊張,內心想的是到底怎麼辦?國家難道不用負責嗎?

 

有,國家這不是來了嗎!?

 

立法院於108.12.17三讀通過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其中一個重要的修正是: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九條

成年人對未成年人販賣毒品或 犯前三條之罪者,依各該條項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修正理由內即載明:

 

「一、依近年來毒品犯罪查緝之數據,首次施用毒品之年齡有逐漸降低之趨勢,加以青少年在娛樂場所施用新興毒品或混用他種毒品之情形日趨嚴重,為加強對未成年人之保護,就成年人販賣毒品予未成年人者,亦應加重其刑,爰修正第一項。  」

 

徒法不足以自行

 

刑度加重,對於嚇阻販毒者,或許有一定的效果。

不過,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毒品防制應該是一個很大的工程,需要家庭、學校及社會一起協力,如果只靠刑度就要阻絕毒品犯罪,應該是癡心妄想。

 

高雄律師

林岡輝律師

108.12.30

 


[1] 黃天如著,毒品入侵校園!警方查獲持毒、吸毒甚至販毒的學生年逾千人,二級毒品竟也「後來居上」,來源:https://www.storm.mg/article/171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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