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諮詢可以獲得什麼呢?

法律諮詢簡單的說就是回答客戶的法律問題。

 

法律諮詢的內容具體來說,應該要有什麼呢?

  1. 律師透過諮詢了解與案件有關之事實。
  2. 分析了解當事人提供之證據,評估是否需補強或補救?告知需補強或需補救之證據蒐集方法,並說明當事人認知之事實與目前法院可能認定事實的差距。
  3. 依據目前當事人所告知及評估後之事實,查閱法律資料庫,告知相類似案件,法院對此種類型案件的多數看法可能為何?如案件與法院判決多數看法不合者,可以如何努力或突破?抑或無法突破。
  4. 了解當事人案件之最大利益為何?當事人最關心什麼?當事人於法律爭議上可能承受的損害為何?是否可能衍生其他案件外的法律風險?
  5. 依據當事人之利害考量及法律見解,提供可能達到目的或者降低損害或爭取最大利益的法律手段,包含但不限於撰擬契約書、存證信函、律師函、協商、訴訟、仲裁等,或者非法律手段的建議,如當事人自行協商或找關係人介入協調等。
  6. 告知法律手段所需的概略時間、流程及所需成本。
  7. 如委託律師進行法律手段的費用。

透過付費諮詢,當事人比較可以完整的知道整個案件的法律策略及應採取的下一步舉體作為,並使當事人了解律師的溝通表達能力、分析、掌握能力、處理策略及與其他專業合作解決問題之能力。

 

高雄律師
林岡輝律師

107/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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