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販賣毒品犯罪嫌疑人會被緝獲,大部分是因為:1.購買者
因此實務上,據以認定構成販賣毒品犯罪的證據,大多可能會有
1.監聽的錄音、
2.搜索扣押時所扣的證據,比如說:夾鏈袋、磅秤、大量
3.檢舉者或毒品購買者的供述、
4.共犯之供述
5.犯罪嫌疑人本身之供述。
要爭取無罪判決者,依筆者過往之辦案經驗,可以考慮以下
1.取得證據是否合法?
如警察或檢察官所取得之證據屬於非法取得,不管是非法搜
此外,在檢舉者或購買者之指認過程,是否符合法律之要求
認定犯罪與否,需要仰賴證據,如果經法院認為檢方或警方
2.彈劾檢舉或購買者的供述:
法院實務見解認為檢舉或購買毒品供出上游之供述是否可信
因此,在為當事人辯護時,如何審視卷內證據是否充足?以
3.說明錄音的內容:
購買毒品之過程,常會有使用暗號或暗語,究竟上開暗號、
以上為筆者辦理毒品案件之部分心得,謹整理如上。
高雄律師
林岡輝律師
109.04.30
*本文章僅為筆者過往案例之心得整理,非針對個案之建議
*毒品案件如於偵查及審判階段均自白犯罪,得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