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當老闆?挑選加盟總部的四大重點-L5
志明:「昨天老闆又在下班前臨時丟了個東西給我做,我今天早上加班到三點。我跟妳講,我不想幹了」
春嬌:「那你之後要做什麼?」
志明:「我要去當老闆。」
春嬌:「你會嗎?」
志明:「我去加盟就好啦!」
春嬌:「那你要怎麼挑選加盟總部呢?」
志明:「這是個好問題…」
常常聽到身邊的朋友說,最近老闆有夠機車,他不想幹了!所以他想要做點小生意,怎麼開始呢?透過加盟。
但,選擇加盟總部就跟任何投資相同:它總伴隨著風險。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為保障加盟者,曾撰寫A Consumer’s Guide to Buying a Franchise一文,協助一般民眾挑選加盟總部(註1),筆者參考該文,並加上部分想法,供創業者挑選加盟總部。
創業者可以思考加盟總部在以下幾個面向的表現:一、產品力、二、品牌力、三、教育力、四、成長力。
一、產品力:
生意能獲利,好產品是一個出發點,而且好的產品本身會說話,能幫助行銷。所以要考慮加盟,首先必須要從加盟總部所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產品力判斷。
商品或服務是否能符合商圈內的消費者需求呢?
不同的商圈,會由不同樣貌的消費者組成,他們消費的習慣及金額均不同,比如說台北東區跟西門町的消費者樣貌就不太相同;又或者高雄新崛江商圈與美術館商圈的消費者樣貌也有所不同。
當加盟主預定在某商圈內開設加盟店時,應該先前往該商圈觀察消費者的樣貌,並思考該商圈的消費者是否需要加盟總部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
另外,加盟總部所提供商品或服務是季節性商品,比如說像是火鍋店,又或是長青型的商品,比如說:便利超商等,如果是季節性商品,會有淡旺季之分,創業者應該要思考旺季的收入可以平衡淡季的成本?或者加盟總部在淡季時有麼規劃及因應。
更需要注意,加盟總部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是否只是一時的流行而已,像前陣子的蛋塔店,一窩蜂的開店,但也一窩蜂的倒店。
再者,創業者在加盟前,其實應該去體驗或使用該產品,思考產品或服務是否會帶來消費者的重覆消費。
每一個產品都有設定的消費族群,如果加盟主也屬於該消費族群,但卻連自己也不願意再次消費,那加盟後生意是否會好?恐怕答案已經很清楚了。
最後,加盟總部的品牌是否廣為周知?如果已經廣為周知,當加盟者在該商圈內開設商店時,消費者對於該品牌自然有所知悉時,比較願意進去消費。
反之,如果加盟總部的品牌並非廣為周知,加盟後,創業者恐怕必須要花費更大力氣來為加盟總部開創市場。
產品在商圈內的競爭者為何?
商圈就像井水,如果只有一個人喝,當然可以喝到飽,但如果太多人喝,那就有人可能會喝不到或喝不夠。所以當然要注意商圈內的競爭者,競爭的程度如何。
因此,商圈內或市場上有多少販賣相同或相類似產品加盟店或者直營店呢?這些店家所銷售產品,與加盟總部所銷售產品彼此間的優劣為何?這些店家是否已經在商圈內有穩定的收入、或是知名的店家呢?這些都直接影響到創業者開立加盟店後,是否會獲利?還是虧損的重要因素。
再者,競爭無所不在,加上網路交易日益興盛,且,加盟實務上,有些加盟合約雖然會律定商圈保障,即一定範圍內,加盟總部不會開設其他加盟店。
但加盟契約通常不會禁止網路交易,所以,加盟前,請考慮消費者是否容易透過網購或郵購取得相同的產品或相似的產品呢?如果容易的話,可能會導致消費者不願到實體店面交易並影響到利潤(註2)。
此外,有時候的競爭是來自於加盟總部本身,怎麼說呢?
有些加盟契約會同意加盟總部可在同商圈內開立直營店或開放其他加盟店,如果商圈的消費者其實不夠多,當多開一間銷售相同產品的店面時,原加盟店的利潤恐怕會減少。
為釐清是否有來自加盟總部本身的競爭,加盟前請務必要跟加盟總部取得加盟重要資訊及契約書,妥善研讀是否有上開同意開設其他加盟店或直營店的約款(註3)。
品牌力
加盟總部的品牌或產品是否具有好名聲?
加盟能讓你使用加盟總部所擁有的品牌,一個被廣為周知的產品,以及有好評價的加盟總部品牌,相較於新的或不為人所知的加盟總部品牌,更能吸引顧客。
加盟後,加盟者的利潤源自於客戶的購買,且該利潤與加盟者的利害關係更深,所以,不管加盟者選擇哪一個加盟總部,加盟者有責任在商圈內,創造需求,增加獲利。因此請考慮:
1.加盟總部經營多久?
我國並未規定加盟總部必須要經營多久才能夠開放加盟,但如果選擇加盟創業的主因是在於向有經驗者取經學習,加盟總部卻還在摸索時,創業者真的可以學習到什麼呢?
加盟者可以至經濟部商業司的網站查詢加盟總部成立迄今的時間,但公司成立與實際經營的時間,有時候會有差異。
大陸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規定,如果要開放加盟,加盟總部應當至少有擁有兩家直營店,該二家直營店針對日後打算開放加盟的產品或服務,有經營該產品或服務1年以上的時間(註4),應該可以當作一個最低參考標準。
2.加盟總部以及它所提供商品或服務的名稱或品牌識別度。
3.加盟總部的產品或服務是否有好的評價?
4.加盟總部的品牌是否有商標權?
如果加盟總部的品牌並未具有商標權,加盟者的潛在風險在於,已經取得商標權之人,有可能強迫加盟者或者加盟總部改變加盟店的名稱、或商品名稱,且加盟者必需要因此支出此費用。
因此,創業者在挑選加盟總部前,務必要求加盟總部提供加盟重要資訊,確認加盟總部有無商標權、以及其使用範圍與各項限制條件。
再者,商標權一事影響創業者日後的營收甚大,創業者宜至智慧財產局的商標檢索系統查詢加盟總部有無其所宣稱的商標權?及其存續期間。
加盟總部是否有相關的訴訟或爭議?
如果加盟總部有訴訟進行當中或遭檢舉的話,且創業者知道加盟總部因為什麼原因進行訴訟者,比如說:針對加盟者,未依約輔導,所以加盟總部提起訴訟?又,或是加盟者違反什麼樣的約定,遭總部提起訴訟?或是消費者與加盟總部間的訴訟等,創業者自然可以進而預測自身加盟後,可能要特別注意什麼樣的法律風險。
創業者可至法學檢索系統,在檢索欄直接輸入加盟總部的名稱,如果有判決結果的話,創業者可以閱讀該內容,進行判斷。
教育力
加盟的特色之一在於將總部的成功模式複製給各個加盟店,所以在挑選加盟總部時,顯然要知道加盟總部的教育力。
訓練及支援
創業者想要學習如何經營,一定要了解加盟總部是否提供訓練及支援?如有,提供什麼樣的訓練以及持續性的支援?加盟總部所提供的訓練程度是否能符合其他相同類型加盟總部以及該領域工作者的標準。
除了透過加盟總部的加盟重要資訊及契約書上所記載關於訓練及支援的情形外,其實更具實益的方法,創業者可以嘗試去訪問目前加盟店對於他們從加盟總部所接受的訓練品質或實用性的意見為何。
加盟總部的授權經驗
許多經營良好的加盟總部對於銷售商品服務及經營加盟體系已有多年經驗,這雖然不能保證成功的企業經營者可以成功的經營加盟體系,並讓加盟者獲利。
但,授權就如同教學,教學是門專業的技術,第一次教,跟已經有教過,甚或教過很多次,當然有差。
如果加盟總部只有一家店,一般來說,加盟總部根本既沒有授權,即不曾將一家的成功經驗複製到其他家店,所以,一般來說,只有一家直營店的加盟總部恐怕尚無將其經營模式、產品製造方式、服務提供內容等營業秘密教受他人之經驗。
台灣的法令並未規定加盟總部開放加盟前必須要有幾間直營店,但,大陸地區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規定,應當有至少2間直營店,且連鎖經營顧問陳其華於其著作中亦建議加盟總部發展加盟連鎖體系前,至少有三間損益表上獲利的直營示範店,這樣的總部才有能力為加盟店複製賺錢的基本條件與方法(註5)。
基此,筆者還是建議創業者選擇有二間以上直營店的加盟體系為宜。
成長力
一個成長中的加盟體系,由於陸續招募加盟店,透過加盟店數目增加,佔據市場的比例增加,自然會增加加盟總部的名稱及品牌的識別度,而且能使後進的加盟者更容易吸引消費者上門。
但是單單只有加盟店數量的成長,其實無法確保加盟本身會成功,事實上加盟店成長太快,加盟總部卻未隨之成長者,可能會無法提供其先前承諾會提供給加盟店的服務。
此外,加盟總部本身是否能持續面臨市場的變化,提供新產品或創新,更影響加盟體系是否能夠持續經營的重要因素。
加盟就是當老闆
加盟就是創業,就是當老闆,身為一個老闆,老闆所要知道的事項其實很多,透過加盟只是縮短學習的過程,並無法將成功或失敗通通歸給加盟總部,加盟主本身必須要負擔獲利或虧損的主要責任,期許每一個加盟者都能在創業的路上不斷精進,獲利,並順利避開不需要的風險。
高雄律師
林岡輝律師
108.08.23
註1:https://pse.is/J9BBC,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所做成A Consumer’s Guide to Buying a Franchise一文。
註2:林岡輝律師,加盟後,總部可以在我旁邊開直營店或授權加盟嗎?,來源網址:https://leolinlawyer.com/franchisel4/。
註3:林岡輝律師,加盟者必知的法律課-加盟前應該要拿到那些法律文件呢?,來源網址:https://leolinlawyer.com/franchisel2/ 。
註4:衛永鵬主編,商業特許經營法律實務-糾紛解決與風險防控,法律出版社,2014年5月第1版,頁12至13。
註5:陳其華,跟連鎖經營顧問學開店創業,寶鼎出版社,頁158。